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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安委会设立百万奖励基金“捉拿”安全隐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8:47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朱峰实习生张天毅)4月4日,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宣布,设立100万元奖励基金,对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进行奖励,最高奖金为1万元。

  4月4日,《沈阳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实施。今后市民针对十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举报,并将得到相应的奖励。这十类隐患和行为包括:发生死亡、重伤或者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单位或个人有意破坏
现场、隐瞒不报或不及时、不如实报告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抢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许可,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处置废弃危险物;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与从业人员或者民宅在同一建筑物内;矿山、建筑施工单位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改建、扩建等。

  在发现上述隐患和违法行为后,市民可以向本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只要举报属实,就能得到相应的现金奖励。但同一事故隐患,在有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时,对第一时间举报人给予物质奖励,对其他举报人给予表扬。

  市民最关心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标准确定为三档十二级: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至800元(其中分为5个等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0元至3000元(其中分为3个等级);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4000元至1万元(其中分为4个等级)。奖金多少取决于举报内容或线索的详尽程度、挽回经济损失的数量、事故隐患的紧迫程度、安全违法行为的涉案金额及可能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

  市安监局提醒市民,为方便安监部门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隐患,举报采取实名公开的方式,工作人员必须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人虚报、谎报事故隐患,将由公安部门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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