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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大水域化工石化行业均存在较大布局性环境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8:47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北京 4月 5日电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 5日向新闻界通报,环保总局对各大水域的化工石化项目进行的环境风险排查已经取得中期结果。结果显示,我国各大水域的化工石化行业均存在较大的布局性环境风险,相应的防范机制存在明显缺陷。

  为了消除化工石化行业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环保总局从 2月 7日起组织全国环保部门对 2003年 9月 1日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后批准的、位于环境敏感区附近总投资
4500亿元的 127个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进行了风险排查,其中 20个项目由环保总局直接排查,结果于 4月 5日公布。潘岳说,环保总局直接排查的 20个大项目所处位置非常敏感,存在重大环境隐患。其中涉及长江水系、黄河水系、大连湾、大窑湾、胶州湾、杭州湾等。其他 107个项目委托地方环保部门排查,结果将于 5月 20日前公布。

  结果显示,我国各大水域化工石化行业的环境安全问题突出:

  一是布局不合理的“先天性”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一些化工石化区和大型企业布设在城市水源上游或紧邻居民集中区,对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安全构成威胁。

  二是布局不合理的“后天性”环境风险问题还在发展。一些地方不顾资源环境条件,争相加速新建、扩建化工石化区,个别地方重要江河沿岸密布着大大小小的化工石化区和危险化学品码头、港区。

  三是规划间不衔接而造成环境责任不清晰。由于各类规划未能统筹衔接,使得部分化工石化园区、企业与居民区交错布置,普遍缺乏统一的区域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监测体系和风险防范措施。

  四是环境风险意识淡薄与防范制度不健全。大部分项目环境风险的评价深度不够、内容不全,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缺乏规范。

  潘岳表示,环保总局已对环境风险排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研究整改三种不同要求。但他同时指出,要想维持江河湖海水域环境的长期安全,就必须依靠长期有效的法律机制与广泛有序的公众监督,并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度对今后新上的各类大项目推行规划环评,使环境保护从事后补救走向事前预防。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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