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十届人大常委第二十次会议允许公民旁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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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03 黑龙江日报 | |||||||||
黑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允许公民旁听。会议拟于2006年4月10日在哈尔滨市召开,会期4天半。 会议的主要建议议题:审议《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唐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审查批准《齐齐哈尔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草原管理条例>的
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或社区、村民委员会证明信(介绍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发室报名。咨询电话:0451-53630963联系人:朱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