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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工资暂无限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29 金羊网-新快报

  劳动部门要求单位申报后向职工公示

  新快报讯(记者周继坚)参保人申报缴费工资暂时没有设定最低和最高的限额,市劳动部门昨天就200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作出补充说明,届时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广州市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及上下限标准直接调整。各单位在办结缴费工资申报手续后,须向职工公示申报的缴费工资。

  据了解,本次所申报的缴费工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将作为参保人2006年7月—2007年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参保人必须以2005年1月—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据介绍,目前各类参保人群申报缴费工资暂不设定最低及最高限额,届时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我市公布的市职工平均工资及上下限标准直接调整。若市政府在此期间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此外,劳动保障部门还提醒,采用送软盘或纸质清单申报的单位,在填录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名册完毕之后,应当交由职工签名确认。待职工签名确认后,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缴费工资申报软盘(采用送纸质清单申报的无须携带)、缴费工资申报名册和保证书前往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方能办理缴费工资申报手续。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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