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处方评价制度 评估药费合理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46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钟欣)国家卫生部今年将在内地医疗机构中建立医师处方评价制度,以评估用药的科学性和费用的合理性,同时重申医务人员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开处方,解决“一药多名”问题。这是卫生部医政司官员在一座谈会上披露的。 据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4年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处方必须写药品通用名,每张处方药量不得超过七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
据称,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对该《办法》执行不力,有令不行的现象普遍。为此,卫生部表示今年将对该办法进行修订,并以卫生部部长令的形式下发。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