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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商品房坑人要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0:35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胡然实习生张磊马容)河东区泰兴公寓部分购房户入住新房才几个月,就陆续发现房屋多处开裂。购房户纷纷投诉。无奈之下,开发商某单位将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三建告到法庭。近日,市二中院依法判决,认定涉诉工程经鉴定确有质量问题,南通三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承担相应补修加固费用170.5万元。

  经查,1999年7月,南通三建负责建设泰兴公寓7、8、13、14号楼,2000年5月工程
竣工,质量登记为优良。2001年3月,上述房屋取得了合格的质量证书。但法院委托相关鉴定部门对上述楼房室内外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鉴定,结果发现抹灰工程和砌筑工程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相关鉴定单位基于此提出了修补加固方案。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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