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立法保护五大连池 实行三级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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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3:15 新华网 | |||||||||
黑龙江日报讯 近日,黑龙江省人大调研组就《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立法到五大连池风景区调研。 这部保护条例历时两年精心制定,今年内将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项法律规定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分为核心区、重点区和一般区,并实行三级保护,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将在法律规定框架内得到保护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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