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喝酒任务一年2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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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3:23 扬子晚报 | |||||||||
市政府接待处10万元,市公安局2.5万元,仙女山镇7万元,马口镇5.5万元……这一系列“指标”不是别的,是湖北汉川市政府办公室下达的今年的“喝酒任务”。 3日,知情人给记者送来了这份文件:《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神)”系列酒的通知》。文件称,湖北云峰酒业公司是最早来汉川落户的引进企业,所产酒去年跻身中国白酒品牌20强,该企业去年纳税逾1300万元,而该酒在汉川的市场份额却很低。为此,
文件规定,对于完成年度用酒计划的单位,将按10%奖励,对未完成计划的单位将通报批评。文件中称,此举是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引商、稳商、亲商、富商’的发展氛围,促进招商引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并说明是“经市政府同意”的。 4日,记者来到市工商局,局办副主任龚文否认有此文件,他反问记者:“政府哪能倡导喝什么酒?那可是违反《行政许可法》的,市场经济本来就是公平交易嘛。” 记者随后来到市政府办公室。该办曾姓负责人承认,3月16日政府办确实下发过此文件,但并无不妥。他认为,文件明确规定只是倡导而不是强迫消费,至于“通报批评”也并不是什么惩罚。 (据楚天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