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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6小时生出残疾子 产妇向医院索赔1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3:39 云网

  3岁脑瘫儿两次告倒蒙自县医院 省高院调解 家属获赔30万

  前日中午,一起因产妇住院分娩出脑瘫患儿引发的医疗诉讼,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调解下达成协议。在二审诉讼中主张向医院索赔115万余元的3岁患儿小钊(化名),最终获得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县人民医院30余万元的赔偿。

  产妇入院娩出脑瘫儿

  小钊的母亲吴治萍说,2003年3月12日凌晨4时许,她入住蒙自县医院,值班护士说孩子的“胎心好,宫口已开4.5厘米”,由于医生一直未出现,下午1点才产下小钊。当时,孩子的头大得像大萝卜。护士却说:“孩子很正常,等他们将孩子的头用冰敷后就好了”。

  后来,吴治萍及家人发现小钊嗜睡、吸奶费力、大口吐奶和哭闹等症状。医生却劝慰:“不要紧,是正常现象。”回家后,他们发现孩子目光呆滞,右侧肢体不能活动,右手握拳,右足跟经常抽动。2003年6月5日后家人到昆明各大医院就诊,确诊为脑瘫。

  医院篡改患者病历

  小钊的家人认为这与蒙自县医院存在过失有关。“不但将产程延长达3小时,而且新生儿出生后无观察记录,无儿科医生会诊,延误了孩子最佳治疗时机。”同年9月至12月,小钊的家人先后向红河州和云南省两级卫生部门申请了医疗事故鉴定,都认为证据不足,难以作出结论。

  2004年2月20日,红河州公安局法医临床学鉴定书结论为:小钊的脑瘫构成四级伤残;同年5月23日,云南春城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认定,医院为小钊提供的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不足不能被认定为是导致新生儿脑患发生的直接原因,但医院存在的不足对于新生儿脑患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云南春城司法鉴定中心还出具了一份关于小钊医患纠纷鉴定的补充说明,证实医院对吴治萍住院分娩小钊的病历进行了补、涂和修改。

  二审调解而终:3岁患儿获赔30万

  2004年6月18日,小钊家人将蒙自县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累计赔偿115万余元。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省州两级医学会作出的因“证据不足,难以作出鉴定结论”后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蒙自县医院赔偿累计14万余元。

  小钊父母不服,提出上诉。前日上午,省高院审理了此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蒙自县医院一次性补偿小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30万元。(周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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