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远峥被提起公诉 程伟峻亲属提出赔偿30余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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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3:49 云网 | |||||||||||||
检察人员在审阅案卷
犯罪嫌疑人指认杀人工具 “3.14”五华分局民警程伟峻被杀一案,其犯罪嫌疑人今日将被昆明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程伟峻亲属也依法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请求法院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陈远峥,并赔偿死亡补偿费、安葬费等共计30余万元。 2006年3月14日18时许,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民警程伟峻在昆明市近华浦路春苑小区东区地下停车场大门前,依法对有吸毒嫌疑的被告人陈远峥进行盘查时,陈远峥为了逃避法律的打击,用随身携带的牛角刀刺杀民警程伟峻,致使程伟峻当场死亡,随后犯罪嫌疑人陈远峥逃离现场。昆明市公安局于3月18日20时在昆明市工人医院急诊入口处将陈远峥抓获。 据了解,陈远峥曾在1989年就因盗窃罪被判刑两年;1994年又因盗窃劳教3年,而强制戒毒所也成了他的另外一个家,进进出出20余次。 昆明市检察院在3月27日受理此案件后,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负责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仅用9天时间就作出了起诉决定。昆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和玉指示:“此案一定要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杨茹/文 刘普礼/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