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10多个省、自治区立法预防制止家庭暴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4:16 国际在线

  新华社6日消息:日前,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立法机构通过《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此前,中国已有湖南、四川等10多个省、自治区先后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

  据介绍,家庭暴力已成为中国严重的社会问题,因家庭暴力预防和制止不力导致受害人“以暴抗暴”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

  2001年中国修改后的婚姻法,首次把家庭暴力列入法律干预范围。各地也纷纷制定地方性法规,以通过法律途径减少家庭暴力事件。湖南省早在2000年出台了中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