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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的不仅仅是家乐福的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4:19 新民晚报

  昨天,家乐福(中国)华东区总经理就上海家乐福曲阳店销售过期猪颈骨肉一事,公开向消费者道歉。家乐福在道歉中指出,尽管本次事件中的过期猪颈骨肉是由供货商提供,但家乐福把关不严,致使部分产品流入市场。对此,家乐福将从近期起加强对员工的培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消费者在“过期小排事件”发生两天后才等到了家乐福的公开道歉,这不能不说是
令人遗憾的,但更令人失望的是家乐福时至今日仍在强调供应商的责任,家乐福采取的措施竟然是“加强员工培训”。难道在“过期小排事件”中家乐福的责任就是没有教会员工看懂英文标注的生产日期吗?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家乐福频频爆出商品质量丑闻的真正原因,那就是家乐福根本没有重视自己对商品质量应负的责任。

  销售商是商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是家乐福作为销售商最基本的法定义务。以家乐福强势的采购体系、充沛的人力资源和通过国际认证的管理系统,完全有能力实现对供应商的严格筛选和对商品质量的严格把关。消费者之所以选择在家乐福购买商品,也正是因为相信家乐福作为国际著名零售商的品牌。消费者都以为在家乐福购物就可以享有和发达国家消费者相同的商品品质保证。但是,家乐福一再地让消费者失望。2003年9月,杭州家乐福超市被查封157瓶假茅台酒,一时间,家乐福销售假酒案在社会上被炒得沸沸扬扬。几乎同时,家乐福上海武宁店公开出售中国法律禁售的来自病虫害疫区国家的“洋水果”,被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执法大队当场查获。不久,媒体又曝光了北京家乐福销售过期食品和劣质电器。

  家乐福这样的“大”品牌应该体现在对消费者承担比法定义务更大的责任,而非店大欺客。比如建立高于国家标准的质量控制体系,设定更利于消费者的退换货条件,提供更充分全面的商品资讯以利消费者比较。但如果家乐福连最基本的商品质量责任都不愿承担,消费者还能奢望什么呢?

  因此,消费者期望的并不仅仅是家乐福的道歉,更不是所谓的“过期小排退货承诺”,而是家乐福应以实际行动对商品质量承担责任。比如,整顿商品采购渠道、建立针对供应商的跟踪考察体系、严格进货检验制度和实施问题商品紧急召回制度等。如此,才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交待。青年报(唐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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