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藏汇于国”为“藏汇于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4:28 新民晚报 | |||||||||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人民银行提出了变“藏汇于国”为“藏汇于民”的政策建议。其政策含义是从国家持有外汇为主到逐渐放宽持有和使用外汇的政策限制,让民间更多地持有外汇。 吴晓灵还注意到前一阶段有媒体对“藏汇于国”和“藏汇于民”的翻译和理解存在偏差,她说“藏汇于国”与“藏汇于民”是一种口语化的说法,“藏”不是指“藏匿”,而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专家谭雅玲认为,央行提出“藏汇于民”,就是希望利用市场化手段化解和消化过多的或是结构不够合理的外汇储备,让企业、机构和个人更多地进入外汇市场,并推出更多的外汇交易品种和工具,不断地扩大资金流动效率。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却认为,目前“藏汇于民”还只是一个“目标”的概念,要真正实现还需要一些前提条件和因素。 “藏汇于民”先要增加外币资产的吸引力;“让外汇有增值途径,开辟和创造更多的外汇投资渠道和品种,并提供规避汇率风险的工具”;有专家建议,可间接开放中国居民的海外证券投资渠道,让基金公司代为理财。 (均据新华社北京4月5日专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