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台“大法官”城仲模因桃色事件辞职(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4:42 中国台湾网
台“大法官”城仲模因桃色事件辞职(图)

城仲模与事件女主角王美心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中国台湾网4月6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湾“大法官”兼“司法院副院长”城仲模被媒体揭发与小他30岁的女子去旅馆的事件在岛内引起轩然大波。经过一天的考虑后,城仲模今天宣布辞去“大法官”和“司法院副院长”的职务。

  台湾媒体5日曝光,现年69岁的城仲模与一名年轻女子共同出入汽车旅馆,时间长达70分钟。对此,城仲模解释称,他是因为要协助这名女子处理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才
开车带着资料和对方见面;在此过程中,由于该女子肚子痛,所以才会陪她进入汽车旅馆找厕所。

  但据台湾媒体指出,城仲模此前也曾称那天并没有外出,他前后矛盾的解释,让人感到整个事件疑点重重。事件女主角,台湾某大学助理教授王美心也曝光说,当天她身体好得很,并没有拉肚子。至于两人到底在宾馆做了什么,王美心只说,你们应该去问城仲模!

  有台湾“立委”指出,城仲模的行为根本不适合担任“大法官”,这是台湾“司法界”最大的耻辱。蓝营“立委”及台湾“民间司改会”,都在当天要求城仲模主动辞职负责。

  经过一天的考虑,城仲模今天发表声明说,因个人社会生活交谊活动被媒体夸大形容,严重影响“司法”清誉,已上签请辞“司法院”“大法官”并任“副院长”职务。

  城仲模的声明说,对向提名、行使审查同意权的长官、“立法委员”及“司法”、“行政”与社会各界长期鞭策他的亲朋至友,深深表达歉意。

  虽然作出了道歉,但城仲模仍旧只是重复5日的说法,强调自己并没有与王美心发生媒体所报道的情色关系,只是一心想提拔年轻人。

  据悉,城仲模请辞之前,台湾“大法官会议”早前已表示,尊重城仲模所作的决定。(赵静)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