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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办负责人释疑:五等级排序 录取有讲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5: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今年,广东76个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试与高中录取试合二为一,成绩以等级制呈现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王倩,通讯员戴秀文、何宇鸿报道:广东省教育厅已正式下发文件,广州市等76个基础教育课程实验区今年将推行初中毕业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记者今天上午就改革产生的一些疑问采访了广州市有关负责人。

  两试二合一

  据介绍,今年广东省将有76个基础教育课程实验区进行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其中包括把以往初中“毕业试”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考试(俗称“升中试”)二合一为“学业考试”。

  省教育厅指出,学业考试要坚持多样化的原则,可根据考试的内容采用纸笔测试、计算机辅助考试、听力测试、口试、实验操作等形式。

  此外,学业考试的成绩将以等级制方式呈现,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合格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按学业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违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广州市招生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考试和考查两部分。考试科目的试题由广州市教育局单独命制,考查科目的考查题由实验区各学校组织命制。统一考试的科目为七科: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口试)、政治、物理、化学、体育。各区、县级市及学校负责组织的考查科目为六科: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成绩等级制

  今年广州市将在总结去年原东山区课改实验区招考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这种学业考试成绩呈现方式进一步完善。学业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即原来的百分制改为等级呈现方式: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及其位置排序呈现,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的比例为:A(25%)、B(35%)、C(25%)、D(10%)、E(5%)。向考生公布考试的单科和总成绩的等级及位置排序。

  排序有规则

  当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原始总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总成绩等级及位置排序:先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数之和,若有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若仍有相同,再比较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投档录取时,根据照顾录取政策中关于“加分投档录取”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考生的学业考试原始总分给予加分,按加分后对应的总成绩等级及位置排序投档录取。在投档录取时,根据照顾录取政策中关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原始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给予学业考试总成绩等级及位置排序优先,按优先后的总成绩等级及位置排序投档录取。

  在考试形式多样化方面,除考试与考查相结合外,政治科目实行半开卷考试,设置了不少开放题考察学生的辨别能力和分析能力,英语考试还将包括听力、口语考核,听力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听力考试时间为20分钟。口试采用计算机辅助考试(人机对话)方式进行,口试成绩满分为15分(纳入升学总分)。综合表现评价有六个方面,评价结果呈现为“等级表达”、“综合性评语”等四部分,其中综合性评语为教师对学生的表现给予综合性描述,会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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