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五指山市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娩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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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5:17 新华网 | |||||||||
海南日报4月4日电(记者陈耿 特约记者尹秋艳)4月3日上午,海南五指山市毛阳镇毛贵村委会什空村24岁的王朝妹,在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顺利分娩产下第一胎,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金400元。 王朝妹对记者说:“住院生孩子不但安全、卫生,还能得到政府的补偿金,回到村里我一定要动员姐妹们都参加合作医疗!”
五指山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年多来,深受群众欢迎,老百姓的参合意识非常强烈,今年的参合率达到了94.5%。 从3月9日开始,修订后的《五指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又提高了住院分娩补偿标准:计划内生育的顺产者每人补偿400元,即常驻五指山市的农村产妇,在乡镇卫生院或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顺产,只要是不违反计划生育的,均可获得补偿400元。 据五指山市卫生部门统计,从3月9日到今天,五指山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分娩顺产者共有40人,每个人都按规定获得了应得的补偿。 五指山市卫生局副局长罗英华说:“提高住院分娩的新农合补偿金额,不但让农民从经济上受益,还可以改变农村妇女的传统生育观念,从而保障母婴的健康和安全,有利于人口的优生优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