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卫生厅对化妆品进行专项整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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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5:33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甄海霞)4月5日,记者从内蒙古卫生厅获悉,为加强对化妆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2006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卫生厅将对全区化妆品卫生进行专项整治。 据了解,卫生厅要求各地卫生部门重点抓好染发类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以整治化妆品标签说明书违法宣传治疗作用为重点,加强对药店和化妆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对95%以上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督促整改或取缔不合格生产企业。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要求,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于引起严重皮肤病变的化妆品,要及时采取措施查清来源,并上报自治区卫生厅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