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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企业通关可“特别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5:54 深圳晚报

  深圳海关公布支持深圳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六措施

  自主创新企业通关可“特别优惠”

  本报记者沈敏通讯员孙翔报道今后,自主创新企业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企业或项目,将优先纳入“特别优惠通关通道”,简化海关手续,提高通关
效率。这是记者昨天从深圳海关了解到的。

  昨天,深圳海关公布了支持深圳市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6项配套措施。配合深圳市政府“蓝色通道”工程,海关将加大对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指导、扶持力度。通过进一步推行“客户协调员制度”,为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如开展通关业务知识培训、及时解决企业困难等。鼓励自主创新企业申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为其创造良好有序的创新环境和发展环境。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新企业,深圳海关将按照国家产业、财税、贸易等政策规定,实行保税监管政策,对其进出口用于研发、加工的原材料实行保税监管制度。在科研机构进口科研设备仪器的减免税审批上,海关将提供更为快捷、优质的服务。同时,将大力支持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会展业发展。

  海关还支持自主创新企业进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监管区域,优先实施海关联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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