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类 单程赴港澳定居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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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5:54 深圳晚报 | |||||||||
一、办理对象 申请人为我市常住户籍人员,年满60周岁,内地无子女,须投靠定居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的。二、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浅蓝色底
2、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定居港澳的被投靠亲属的港澳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如果港澳居民是外国籍的,须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 4、提交申请人内地确无子女,以及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 二、办理部门及渠道 1、申请人本人及港澳关系人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申请。 2、申请人凭出入境管理部门下发的定居通知书、注销户口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后,到市局出入境处办证大厅录入相片,十五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及港澳关系人一起再回办证大厅领取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证件。 三、常见问题答问 1、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类,现在的分数线是多少? 答:现在的定居分数线为16分。 2、老人在香港的子女后因需移居国外,但仍持有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导致老人事实上身边没子女。老人是否可以申请去港澳投靠子女?答:目前政策不允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