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区居民将全部纳入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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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7:30 今晚报 | |||||||||
新华社长春4月6日电(记者郎秋红)吉林省长春市 今年将医保覆盖面由城镇职工扩大到全体居民。新出台的 《长春市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从5月
份开始试点,9月1日起全面实施,届时长春居民人人可 以加入医保。 据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有关负责人介绍, 长春市现有城市人口275万,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 只有70万人,实行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办法后,可以 把职工医保之外的200多万人全部纳入医保体系,在全 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实现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医疗保 险覆盖全体人群的目标。 这位负责人介绍,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由政府主办, 其基金由政府财政补助、社会捐助和个人负担共同组成。 城区居民不分年龄大小,身体好差,不用体检就可以参加 保险。成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40元,未成年人45元; 全市5万多户低保户的医保费用全部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 在长春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有一年以上合同的外来人口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