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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城各高校将互认学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8:00 今晚报

  新华社广州4月6日专电(赖红英)记者从广东省教

  育厅获悉,广州大学城有关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的具

  体实施办法已经出台。除跨校选课成绩与学分互认外,学

  生跨校选课不受专业限制,学生若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

  的学分,可提前毕业。该办法于2005-2006学年

  第二学期先在广州大学城各高校本科专业中试行,以后将

  逐步在其他省属普通高校本科专业中推行。

  根据出台的办法,大学城高校实行课程互选、学分互

  认的课程,应是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水平高的精品课程或

  具有明显特色的品牌优势课程,再逐步扩大其他互选课程

  的种类、数量和范围。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

  则,各高校可以开放实验室和工业中心、工程中心等实践

  教学基地和设施,实现实验室等实践教学基地、场所、设

  施资源的共享。此外,各高校设立的以职业资格或就业准

  入资质培养、培训课程,可作为互选课程向学生开放,为

  学生提供与职业资格或行业准入要求相适应的课程训练。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应颁发相应证书。完成跨校选修课

  程,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开课学校发给单科成绩证书;修

  完开课学校规定的专业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发给相应

  的专业证书。对跨校选课、修满规定要求学分的学生,颁

  发相应的专业证书。

  根据规定,学生在原定专业教学计划之外按课程互选、

  学分互认规定,修完校内外其他辅修专业、课程,应向开

  课学校交纳学习费用。收费标准由省教育厅会同省物价部

  门另行制定,学校不得另外或超标准收取学生费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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