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通报两起特大交通事故调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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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20:28 新华网 | |||||||||
新华网贵阳4月6日电(记者刘文国) 今年一季度,贵州省境内发生的两起特大交通事故均为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目前正在进行之中。 记者从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月20日17时50分左右,贵州省铜仁汽车运输总公司思南分公司一辆大客车,从思南县城驶往广东省中山市,车行至思南县东华乡境内536县道突然驶离路面,翻下公路右侧斜高29米的山坡,造成10人
2月24日6时30分,四川省泸州市运业有限公司一辆大客车从广东中山市驶往四川泸州,行至贵阳市境内东出口贵新高等级公路12公里处时,车辆驶出公路右侧,坠入24.8米的山坡下小河中,造成车上23人死亡,6人重伤,22人轻伤。 据贵州省安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组初步调查分析,这两起特大交通事故,主要是人为原因导致的。前一起事故肇事的直接原因,是车辆驾驶员在下坡拐弯处违法超车,造成车辆失控;后一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在车辆行驶中站立伸手取物,结果酿成大祸。两起事故的教训都极为深刻。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贵州省境内共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20起,死亡98人,分别占全省重特大事故总数的66.67%和64.05%。这些事故的原因,基本都集中在超速行驶、违章超车、疲劳驾驶和操作不当等方面,“人祸”的特征极为明显。(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