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代孕”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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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0:29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本报记者)“代孕”,这种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为,现在在一些网站上被“明码标价”,走向半公开化的交易。昨天,记者“以家庭困难”为由要求应征代孕妈妈,对“代孕”公司进行了暗访。 记者在一家“代孕网”上看到该网站公布了他们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办事处联系人的电话,记者昨天拨通黑龙江代理人王小姐的电话,一自称是王小姐丈夫的男子接了电话。
10时许,记者来到了相约的地点,一位身穿暗黄色西装、牛仔裤、旅游鞋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该男子首先问了记者的学历,记者称是大专学历。他表示,按照记者的长相再加上不错的学历,如果代孕成功的话,肯定能得到10万元的报酬,并称这一报酬是最高的了。他说,具体费用要根据代孕者个人条件和受孕方式确定,他们做成功的最高费用是12万元,是除去生活费、检查费、产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纯待遇”。 这名男子说,代孕者的“薪水”分为孕前工资和分期付款两部分:孕前工资按月支付,一般为每个月2000元;分期付款按照确定怀孕、怀孕5个月、8个月、生产等4次付款,前3次共付总费用的50%,产下胎儿后再付余下的50%。其中,怀孕8个月的时候要把最后50%的费用先付到共同账户上。 为了显示他们公司的可靠性,这名男子拿出了相关的合同及对代孕者的要求,记者看到,代孕者收入根据学历、容貌分为九个级别,其中补偿最低的是“初中学历,容貌一般”的,补偿金额为3.8万元;各方面条件优越的可获10万元以上的补偿。 介绍完情况,这名男子说,现在他手里有一个大客户,锦州的一个“大款”因妻子不能生育想要找一个代孕的人,提出要记者跟他一起去锦州面试。他提醒记者,若是面试成功的话就不能回来,就必须留在雇主处了。当记者对此行的安全表示怀疑时,该男子拿出了身份证让记者看,记者在身份证上看到这名男子名叫“张立家”,吉林人。 随后,记者谎称要与家人商量一下准备离开。这名男子劝记者说:“这事儿不能跟家里人说,你就骗他们说你在外地找到了工作,一年后再回来啥事儿都没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