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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垃圾场尸块系教学标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1:10 新京报

  公安部通报甘肃垃圾场尸块事件调查结果,称不属刑事案件

  本报讯(记者王姝)公安部昨日消息,兰州警方现已查明,兰州“垃圾场尸体碎块事件”并非刑事案件,所发现人体组织为甘肃中医学院基础医学实验室,制作医学标本时切除的人体碎片。

  据通报,事发现场甘肃榆中县来紫堡乡桑园子村阳洼沟垃圾场,为兰州市城关区环卫局租赁的垃圾倾倒、回收及处理场地,负责兰州市城关区所属地域内的生活、建筑垃圾的处理。现场勘察结果显示,垃圾场北侧靠近沟边大片垃圾堆中,有一白色塑料袋,袋内装有人体左右臂各一截及其他碎片人体组织,此外还有一根长约30cm生锈钢锯条。

  通报称,塑料袋周围有两张稿纸,印有“甘肃中医学院”字样;一张卡片,标明“甘肃中医学院社团会员证”。经法医分析鉴定,确认塑料袋内所装尸块确为人体组织,并带有浓浓的福尔马林防腐剂味道。

  据介绍,4月3日,在该垃圾场发现尸体碎块后,兰州办案民警于次日查明:上月31日,甘肃中医学院基础学实验室标本制作室制作人体标本时,切除一些碎片,然后装入塑料袋,放置标本实验室门口,拟于次日放入尸库。但本月1日凌晨,清洁工误将这个塑料袋当作普通生活垃圾袋处理。3日,捡垃圾群众发现了这个塑料袋。

  公安部表示,兰州公安局调查民警已在甘肃中医学院基础医学实验室人员的见证下,辨认了自垃圾场提取的尸块、包装袋,确定垃圾场发现的尸块,就是甘肃中医学院基础学实验室标本制作室制作标本时,所切除的人体组织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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