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暂不恢复强制婚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1:30 华夏时报

  市民政局回复政协委员提案本市暂不恢复强制婚检

  本报记者孙金凤报道记者昨日获悉,市民政局目前已经对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关于在北京市重新实施强制婚检的建议”做出回复,北京市目前不会恢复强制婚检。

  张宁委员在提案中指出,自2003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由“强制婚检”变
为“自愿婚检”,北京和许多大城市的婚检率大幅度下滑。据了解,北京地区目前的婚检率不足10%。而在实行免费婚检的西城区,目前的婚检率也仅在20%—30%之间。婚检的目的,主要是发现一些重大的遗传疾病和传染疾病,预防新生儿的出生缺陷。

  市民政局在办理张宁委员的提案时称,经过民政部、卫生部等多个部门对去年进行的一次调查发现,婚检对减少缺陷儿出生的作用有限,婚检率下降与缺陷儿出生率上升不存在医学上的因果关系,并且是否恢复婚检要取决于法律的变更和修订,根据目前的《婚姻登记条例》,北京市目前不会恢复强制婚检。

  民政局表示,预防和减少缺陷儿的措施有很多,如果把缺陷儿出生率上升仅归咎为婚检率下降是不科学的。例如神经管畸形儿的父母都是健康的,通过婚检根本无法避免类似畸形儿的出生。因此,婚检只是防止缺陷儿出生的辅助手段,不是防止缺陷儿出生的保障措施。

  婚检政策变革

  ●1990年颁布及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2001年6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对婚前检查服务内容等提出要求。

  ●2003年10月,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不能把婚前健康检查作为结婚登记的前提条件。婚检不再作为强制规定,宣告了我国婚检制度从强制走向自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