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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公众责任险进行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1:31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徐霞报道昨天,保监会、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火灾公众责任险积极推进的通知》,目前已经在全国十多个城市进行试点。

  保监会称,近10年来全国共发生的火灾超过191万起,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近200亿元。由于一些经营单位没有投保公众责任险,发生火灾后又没能力承担对受害者的赔偿,大型火灾后人员的伤亡及经济赔偿通常是由政府“兜底包揽”。

  对于公众意识淡薄,保险界的专家认为,应该把火灾公众责任险纳入立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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