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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出台规定 与案无关财产严禁扣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1:31 华夏时报

  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了《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

  《规定》明确要求,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以及保管、处理涉案款物,必须严格依法执行。严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严禁在立案之前扣押、冻结款物。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曾于2001年4月颁布了《人民检察
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实践证明,其中某些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因此,高检院在全面修订的基础上,出台了《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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