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住宅多“短寿” 平均寿命不足3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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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1:56 三秦都市报 | |||||||||
据中新社消息 4月5日在北京举行的建设部《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宣讲会上,与会专家指出,中国建国以来建造的许多住宅,远远没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就因为各种原因被拆除,平均使用寿命不足30年。这种状况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中国有关住宅规范规定,普通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陆克华接受记者时表示,这其中既有建筑本身的原因,如建筑结构、设施不合理,管网老化,安全性不够等,也有规划调整等人为原因,本来还可以保留的建筑被拆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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