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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村庄治理技术细则》制定完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2:46 山西晚报

  本报4月6日讯(记者梁建东)今日,记者从山西省建设厅获悉,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山西省村庄治理技术细则》已经制定完成,该细则对全省村庄的治理内容以及技术措施作了说明,村庄道路必须硬化,严禁拆除传统民居,设突发急性流行性传染病的救治室……今后,全省现有的村庄必须按细则要求进行治理。

  根据细则要求,村庄治理时散居户或自然村向较大村迁建;村庄内部有保护价值的历
史文化资源,要保存维护。

  另外,细则对村庄治理项目和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村庄道路治理时必须硬化,硬化路面宽度一般不小于3米;村庄要结合供水管道设置消防栓,要设置不小于4米的消防通道;村内道路通过学校、商店等人流密集的路段时,应设置交通限速标志及减速杠,保证行人安全;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设突发急性流行性传染病的临时隔离、救治室;选位置适中的地方建公共活动场地;年代久远、保存较好、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和祠堂、庙宇、亭榭、牌坊、碑塔和堡桥等公共建筑物和构筑物,均要挂牌保护,严禁拆除,有条件的要申报列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破损的应按原貌采用传统材料和传统工艺加以维修等等。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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