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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体检15日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2:54 深圳晚报

  高考体检15日开始

  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和龙岗区中心医院承担考生体检工作;非指定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本报记者傅欣彦报道记者从市招生委员会、市卫生局昨天联合发出的《关于做好20
0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我市高考体检工作将于本月15日至30日进行。全市22315名考生将分期分批到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和龙岗区中心医院等5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接受体检,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通知》规定,考生体检项目按《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卡》内容进行。所有高考考生,均需用省统一印刷的《体检卡》,用电脑打印考生相片,体检结果采用医生涂卡,由光电阅读器现场输入,记载在考生电子档案中。各学校(报名站)的考生要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检,学校要主动与对口的体检医院联系预约体检日期,组织考生按时参加体检。各体检医院要安排好人员、时间及体检场地,做到既保证体检质量又省时高效,方便学校和考生。省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负责协调各体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我市由市人民医院体检部负责协调全市体检工作。

  为方便往届生及深圳户籍在外地就读回深报考的考生,其体检时间可安排在5月8日至15日期间进行。

  《通知》指出,对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录取资格,同时追究体检工作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省招生委员会将与省卫生厅联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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