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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新生儿可随父入户写入新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3:10 千龙新闻网

  晨报讯(记者 赵阳)“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对《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进一步明确新生儿随父入户政策。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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