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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残疾人法院引爆炸药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3:19 重庆晨报

  

六旬残疾人法院引爆炸药身亡

  事发地为四川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图中黑框处为发生爆炸的法官办公室。华西都市报供图事发四川广元,一名法官身受重伤,男子自杀性爆炸动机不详

  本报讯据华西都市报6日消息前日上午10时,四川省广元市闹市区建设路口的广元市
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内突然发生爆炸,爆炸点位于5楼东侧的民事审判二庭。爆炸中,身藏炸药的一名不明身份男子当场死亡,一名王姓法官身受重伤。

  法官办公室窗户被炸飞

  10时21分,爆炸发生后,记者火速赶往广元市中院。中院大铁门已经关闭,禁止除勘验现场的警员以外其他人随意出入。

  爆炸点位于东侧5楼的一个窗户内,约4平方米的蓝色窗玻璃已经变成碎片铺满了大楼前200多平米的街面。警戒线内发生爆炸的窗下街面上,斜躺着一个黑色金属窗框。

  据法院大门口围观的知情人讲,数分钟前,广元市中医院的急救车刚刚接走事故中的一位伤员,他是民二庭的法官,满脸血污,看上去伤势很重,但手脚好像还能活动。

  从法院办公大楼一楼到5楼的楼梯和走廊上,到处都可以看到血迹。事发的5楼民二庭室内,隐约还可闻到火药味。房内地板上有一具尸体血肉模糊。靠墙的文件柜也被炸烂。

  在东侧走廊,记者发现有一个监视探头。据知情人称,探头拍下了施暴者进入民二庭的经过,一说是进门几秒钟即发生爆炸,一说是进门后有一段时间才发生爆炸,但两种说法记者均未能从有关方面证实。

  受伤法官已脱离危险

  据记者获得的消息,受伤的法官名叫王友勤,55岁,科班出身,上世纪80年代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就在广元市中院工作。他曾是法院系统法律夜大的教师,后来到民庭办案,任副庭长。2000年前后,广元中院民庭一分为三,王法官卸任,在民二庭任审判员至今。广元中院民二庭的主要职责是审理“合同纠纷”类案件,相当于以前的“经济庭”。

  记者昨晚8时从广元市中医院了解到的消息表明,王法官除面部多处皮外伤外,颅内、胸腹腔内各脏器均没有问题,已脱离生命危险。

  自爆者是六旬残疾人

  由于受伤法官还在接受治疗,头部缠满绷带,不方便接受讯问,实施爆炸的男子在现场留下的可供证实身份的资料几乎一片空白,截至记者发稿时,广元市各级公安机关还在连夜紧急查找该男子的姓名、籍贯等相关情况。最新情况表明,该男子是自己引爆身上的爆炸装置被炸身亡的,根据其尸体特征估计,年龄约为60岁,身体偏瘦,从现场仅留下一条大腿分析,其可能有肢体残疾,一条腿曾被截肢。但究竟情况怎样,还有待公安机关的最后查证。

  至于这位老年男子自杀性爆炸的动机,目前还没有权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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