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方式处理学生违法家长向警方写保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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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3:19 重庆晨报 | |||||||||||
5日,南岸大佛段派出所民警对3名学生进行说服教育。本报记者罗伟摄本报讯(记者杜海)8名12岁至15岁学生,一月内盗割路灯电缆、通信电缆数次,警方守候两昼夜一网打尽。5日上午,8名学生、家长及学校在南岸大佛段派出所里签下“承诺书责任”,学生承诺不再从事犯法行为。
据了解,这是南岸警方运用新方式处理未成年人违法行为。派出所朱所长说,涉案学生已有人符合送未管所的条件,但考虑到8人都是未成年的在校生,结合作案情节,派出所因此决定采取说服教育方式处理,让他们书面承诺不再从事犯罪行为,让家长、校方共同承诺承担教育责任,“希望降低青少年犯罪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