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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残疾人法庭引爆炸药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3:22 重庆晚报

  5日上午10时,四川广元市闹市区建设路口的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内突然发生爆炸,爆炸点位于5楼东侧的民事审判二庭。爆炸中,身藏炸药的一名不明身份男子当场死亡,一名王姓法官身受重伤。

  法官办公室窗户被炸飞

  10时21分,得知爆炸发生的记者火速冒雨赶往广元市中院。中院大铁门已经关闭,禁止除勘验现场的警方以外其他人随意出入。在12层高的办公大楼东侧底层街面,警方圈出一块很大的警戒区域,密密匝匝的市民拥在警戒线外。

  爆炸点位于东侧5楼的一个窗户内,约4平方米的蓝色窗玻璃已经变成碎片铺满了大楼前200多平方米的街面。

  据法院大门口围观的知情人讲,数分钟前,广元市中医院的急救车刚刚接走事故中的一位伤员,他是民二庭的法官,满脸血污,看上去伤势很重,但手脚好像还能活动。他是在事发后被法院的同事从房内弄到大门口,再被救护人员接走的。

  从法院办公大楼1楼到5楼的楼梯和走廊上,到处都可以看到血迹。事发的5楼民二庭室内,隐隐约约还可闻到火药味。房内地板上有一具尸体血肉模糊。靠墙的文件柜被炸烂,场面不堪入目。

  在东侧走廊,记者发现有一个监视探头。据知情人称,探头拍下了施暴者进入民二庭的经过,一说是进门几秒钟即发生爆炸,一说是进门后有一段时间才发生爆炸,但两种说法记者均未能从有关方面证实。

  受伤法官已脱离危险

  据记者从特殊渠道获得的消息,受伤的法官名叫王友勤,今年55岁。科班出身,上世纪80年代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就在广元市中院工作,算是法院的老资格了。他曾是法院系统法律夜大的教师,后来到民庭办案,任副庭长。2000年前后,广元中院民庭一分为三,王法官卸任,在民二庭任审判员至今。广元中院民二庭的主要职责是审理“合同纠纷”类案件,相当于以前的“经济庭”。记者昨晚8时从广元市中医院了解到的消息表明,王法官除面部多处皮外伤外,颅内、胸腹腔内各脏器均没有问题,已脱离生命危险。

  自爆者竟是六旬残疾人

  由于受伤法官还在接受治疗,头部缠满绷带,不方便接受讯问,实施爆炸的男子在现场留下的可供证实身份的资料几乎一片空白,截至记者发稿时,广元市各级公安机关还在连夜紧急查找该男子的姓名、籍贯等相关情况。最新情况表明,该男子是自己引爆身上的爆炸装置被炸身亡的,根据其尸体特征估计,年龄约为60岁,身体偏瘦,从现场仅留下一条大腿分析,其可能有肢体残疾,一条腿曾被截肢。但究竟情况怎样,还有待公安机关的最后查证。至于这样一位老年男子自杀性爆炸的动机,目前还没有权威的说法。

  广元高度重视爆炸案

  爆炸事件发生后,广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李茂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贯开柱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广霖等相关领导相继赶赴现场,指挥现场警戒、抢救伤员,研究进一步处置方案。据华西都市报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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