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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强迫同学坐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3: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少女小玟、小丽、小青为给好友任某筹集堕胎款,竟引诱并强迫小青的同学小芳为她们卖淫挣钱。昨天,小玟和小丽分别被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迫他人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小青和任某被另案处理。

  2005年11月初,任某告诉小玟、小丽和小青自己已怀孕数月,但没钱做人流。于是几人商定找一个女孩来卖淫挣钱。11月6日,小青将同学小芳诱骗到马鞍山市某宾馆。任某令
小芳出去卖淫为其挣钱,并要求至少每日挣500元,遭小芳拒绝。任某等4人便用皮带、木棍抽打小芳,逼小芳就范。11月9日凌晨,任某等人安排小芳卖淫,事后小芳欲逃被任某等人拖回遭到殴打。当夜10时许,任某再次强迫小芳外出卖淫,小芳得以有机会逃脱。任某等人两次强迫小芳卖淫共得赃款140元。

  庭审中,小玟和小丽对各自的行为均悔恨不已。另悉,小丽之父正在服刑,小青父母离异,小玟、小丽分别从小学、初中辍学后即独自一人来马鞍山市打工,均脱离家庭监管。 (丁金分 凌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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