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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执行款三年难追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3: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向当地法院如数交纳了执行费,可是1000多元的执行款追要了三年至今杳无音讯。感觉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申请人对此感到忿忿不平。

  歙县居民汪文日近日向本报投诉称,2003年4月1日他向黄山市屯溪区法院申请执行1405.55元,并缴纳了执行费230元。2004年1月,该院传唤被执行人洪某。洪某表示春节后以家中彩电或冰箱相抵扣,但汪文日至今未看到任何抵扣物。

  汪文日曾多次找过该院领导和执行法官,但对方总以无执行能力为由加以搪塞。汪文日对此感到非常不满,他认为法院既然收取了当事人的执行费,现在自己并没有拿到执行款,理应退回执行费。

  汪文日的千元执行款为何三年未能索回?他交纳的200多元执行费又是否能要回呢?记者联系上屯溪区法院负责此起执行案的吴姓法官。吴法官解释说,他们一直在找被执行人洪某。自洪某承诺要以彩电冰箱抵扣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执法庭曾到其所在的村委会和派出所查找,也没有任何线索。执行费的收取是根据最高法院相关文件规定,上交地方财政和上级法院的,区级人民法院没有能力和办法退还这笔钱。

  (本报记者 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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