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悬赏鼓励旅行社招徕客源引客入济最高奖五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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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3:32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4月6日讯(记者 张定业 通讯员徐倩)今天,市旅游局公布了对旅行社的奖励办法,最高奖励额达5万元。 今天出台的《关于对旅行社奖励的办法》,主要是为了鼓励旅行社招徕国内外客源,以提升济南作为旅游目的地城市的地位。
办法规定的五大奖励标准分别是:一、国际旅行社接待来济过夜的入境旅游者,并游览我市两个以上收费景点,年度合计超过3000人次,一次性奖励1万元;合计超过5000人次,一次性奖励2万元;超过1万人次以上奖5万元。二、对旅行社接待来济过夜国内旅游者,并游览我市两个以上收费景点,年度合计超过5000人次,一次性奖励1万元。超过1万人次以上奖励2万元。三、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到济南旅游,专列目的地为济南市,每个专列人数不少于500人(含500人),在济南过夜,并游览济南至少两个以上收费景(区)点,每个旅游专列奖励1.5万元。四、年度旅行社进入全国旅行社百强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五、年度被评为全市“十佳旅行社”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