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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价监督部门严查灾区建材乱涨价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3:52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4月3日,记者从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针对部分建材商在九江地震灾区销售建材时不执行政府最高限价规定和不实行明码标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进行了严厉查处。近日,我省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救灾砖”生产运输供应价格监管,并严肃查处灾区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近日,价格部门对九江灾后重建的部分建材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灾区水泥
出厂价基本上执行了限价规定,钢材价格平稳,比限价略有下浮。但是,受天气、砖石沙生产成本上涨及供需矛盾等因素影响,九江市48家砖厂大部分突破了0.23元/块的限价,最高出厂价达到0.30元/块;全市20多家碎石场经营的碎石和毛石,产地价均大大突破最高限价,涨幅达25%;部分黄沙经销户突破限价,涨幅达33%。

  为保障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价格部门对乱涨价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对部分建材经销商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和不建立财务账目,不开正式发票或开收据时只开数量不写金额和单价等行为,要求立即整改,未建账的,立即建账建制,销售发票必须填写清楚。

  为满足灾区重建需要,有关部门将为灾区紧急生产调运1亿块红砖,调运的红砖出厂价为0.23元/块,到达瑞昌、九江县的结算价为0.26元/块;凡“救灾砖”运输所需经过的

高速公路及国、省道过路过桥费实行全免(包括空车返回)。为此,价格部门将重点监控“救灾砖”的价格及其过路过桥费、运费价格,保证灾民顺利重建家园。(李晚成 徐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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