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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死刑犯” 庭上乱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4:0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见习记者 李寰

  昨日上午10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内,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逃脱、敲诈勒索等众多罪名的三名被告人陈山富、曾强、洪金星在法警的押送下,耷拉着脑袋走进审判庭。受害人万明阳的妻子和女儿昨日来到庭审现场,万妻情绪一直很激动,而第一被告却当庭翻供。

  第一被告人称他没有杀人

  案件回放

  1998年7月20日,陈山富在内江市中区万家镇某歌舞厅玩耍时,与万明阳、万勇父子发生争执,陈山富的头部被砍伤。当晚12时,陈回家拿了一把仿制“五四”手枪,邀集曾强等人到歌舞厅报仇。陈山富的朋友趁万勇不注意,朝其左胸部射了一枪,万勇当场死亡。万明阳的腿部被陈山富枪击,导致其大出血死亡。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陈山富却否认他打死了万明阳。陈说:“我提醒那个老头(万明阳),有人要杀你,赶快跑。但就在此时,我突然听到一声枪响,万明阳倒在地上,我不知道是谁开的枪。”公诉人问:“那你为什么对公安机关说‘万明阳是被我打死的’?”陈山富回答:“我当时记错了。”

  再次否认作案 被告当庭耍横

  案件回放

  1998年12月19日,陈山富、曾强躲在成都市滨江饭店门口,朝一辆行驶的奔驰车开枪扫射,导致开车的魏铁成当场死亡。陈和曾随即逃离现场。

  据曾强在公安机关的交待:1997年,陈山富等人在成都某娱乐场所玩耍时与人发生冲突,陈的一名兄弟被人用枪当场打死。怀恨在心的陈山富听说“这是魏铁成干的”,于是跟踪魏铁成多日,要帮朋友报仇。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陈山富说:“我没有到过滨江饭店,我也不认识开奔驰车的人。”

  公诉人问:“为什么你在法庭上的陈述和在公安机关的陈述不一致。”

  陈山富扬着头,大声吼道:“反正都是死刑,你想怎么问都行,但怎么回答是我的自由。”

  另据了解,2001年9月,陈山富曾因另外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判处死缓,陈在监狱服刑期间与因犯抢劫、绑架被判处死缓的洪金星预谋越狱。2004年3月28日,陈、洪二人从监狱脱逃。在二人越狱后,伙同曾强继续作案。

  2005年3月18日上午9时,成都市公安局特警接到情报,陈山富等多名涉案人员将于当日上午在凤凰山“凤凰故园”公墓为兄弟赵某下葬。警方火速赶往凤凰山公墓实施抓捕任务。警方与陈山富等人在一阵激烈的枪战后,陈山富等6人被生擒。这伙背负多条人命的犯罪团伙终于被一网打尽。

  昨日的庭审进行了两个小时,审判长宣布休庭,因此曾强和洪金星还没有被审理。今日下午法庭将继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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