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收回八达岭长城经营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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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4:14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据《首都之窗》报道,来自北京市延庆八达岭特区办事处的消息,以前被三家单位掌管的八达岭长城经营权,在经过近三年谈判协调后,国家终于收回全部经营权。 八达岭长城一度被一家企业作为经营资产整体上市。这一管理体制是2002年新修订的《国家文物保护法》及《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前就存在的。但这两部法规都明确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长城转让、抵押或折股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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