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收费检查仅3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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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5:1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胡敏)今年,15个省级部门将开展的77项次涉企检查中,仅有3项属收费检查;省法制办等12个部门无涉企检查。日前,省经委、省监察厅、省法制办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并首度对外公布省级部门2006年度涉企检查计划。 对未列入计划的临时性检查事项,省级部门应提前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经批准方可进行;对不在计划之列又无临时检查计划的,企业可以拒绝。对不按规定和要求重复检查
3部门公布举报电话:省经委(省减负办):028—86264894;省监察厅(省纠风办):028—84444444;省法制办:028—866044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