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点意见和建议吧 这些行政罚款标准关系着您的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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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5:42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我40多岁了,管20多岁的交巡警叫‘老兄’,为啥?”昨天下午,在郑州市金水路某小区门口,一位姓杨的出租车司机说,因为不系安全带、压线、超速,司机经常要接受交巡警的处罚,“要是我敢问他为啥不给我敬礼,肯定要多挨罚”。 4月4日,郑州市政府发文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把本单位今年全部罚款项目的15%细化,即把执法者可以自由决定处罚轻重的项目画上“杠杠”,分为5个轻重等级标准进行处
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局局长王庆堂说,虽然罚款项目数的要求是15%,但各单位必须选择罚款次数多、频率高、涉及面大的项目,在罚款总量上应该占到50%。 杨师傅很高兴政府给行政执法者“画杠”。他认为,交巡警罚款最应该先“画杠”。不过他也担心,即使“画了杠”,交巡警不按“杠杠”罚款,司机们会嫌行政复议的手续太麻烦而放弃自己的权利。 您平时觉得哪些行政罚款项目最应该进行自由裁量权的标准细分,或者对郑州市建立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您可以联系记者:13903815592。记者将把意见和建议整理后,送交郑州市法制局。 ■什么是罚款自由裁量权 所谓“罚款自由裁量权”,就是说一些罚款项目的幅度由执法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如,开车不系安全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交巡警可以对司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罚200元还是罚50元,就由交巡警根据当时的违法情形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