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搭摩的被拒 打翻交警帽遭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6:39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颖)前日下午,因为坐摩的因“有交警,会被处罚”为由被师傅拒绝的醉汉陈某,将在旁边执勤的交警的帽子打翻。昨日,陈某被沙区警方行政拘留10天。 4日下午4点多钟,40多岁的陈某和朋友喝酒后,在沙中路附近往一摩托上翻,摩的司机解释道:“旁边有交警,我会被处罚的,我不敢载你!”陈某听后便踉踉跄跄地来到旁边一名正在执勤的交警身旁,伸手将其帽子打翻在地,并对其一边推拉一边骂道:“你站在
随后,男子被送到了渝碚路派出所。在派出所,陈某仍然大吵大闹,并称以后会报复民警。直到昨日凌晨,陈某被办理治安拘留时,仍然没有醒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