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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问题”食品16商家承诺召回(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6:39 重庆时报

  

遇到“问题”食品16商家承诺召回(图)

  时报图形雷冰制本报讯(记者龚予)消费者买到过期变质、包装破损、“三无”食品,大到米油盐,小至一片口香糖,超市、农贸市场都将主动张贴告示或以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召回。

  昨日,高新区工商分局与所辖16家农贸市场和超市签订了《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并承诺,发现“问题”食品不仅立即下柜,还将全部召回。据悉,食品召回制在我市尚属首次。

  三种“问题食品”要召回

  消费者在超市中买到过期变质、包装破损,或是无生产名称、地址、日期的“三无”食品时,商家必须停止销售立即撤下柜,若检查到同批次的产品也存在相同的问题,商场必须负责召回。此外,商场所销售的产品冒用别人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地址或是消费者反映其虚假、夸大宣传,也必须予以召回。据了解,该制度将制作成牌匾,放在16个农贸市场和超市入口最醒目的地方,方便消费者查看。

  被市民举报将留“污点”

  高新区工商分局消保科王科长称,召回的方式有多种:如媒体公告、在市场外张贴说明告示或通过促销员记录的消费者留下的电话及家庭住址进行电话通知、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回所有已经销售出去的“问题”食品。据介绍,其他消费者也可根据商家发布的公告,凭购买单据进行退货或要求商场赔付。消费者还可立即通知工商部门,对该种食品作撤柜、退市处理。“尽管没有法律约束,但商家没有主动召回‘问题’食品也会存在风险,一旦被消费者举报将会被重处。”王科长表示,如遇这种情况,将会被记录到“信用”档案里,重点“关照”。

  据悉,高新区还将在全区IT、机电、建材、汽摩等市场推行该制度。

  工商教500小学生买安全零食

  “话梅、虾条、羊肉串,同学们买的时候,看过生产日期吗?”昨日,化龙桥红岩村小学的操场上,渝中区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为500名小学生讲解如何选购安全、卫生的小食品知识。本报记者毛仁东龚予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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