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富动干部 巨贪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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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6:5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沈阳4月6日电原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玉颖日前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记者调查发现,张玉颖的受贿一多半来自本单位干部调动,3年间共调动干部18位,人均“上供”2.5万元。
2004年7月以来,辽宁省抚顺市检察院立案查处了张玉颖贪污受贿犯罪案件。这名58岁的“巨贪”把企业当成自家“提款机”,频频利用对外投资之名,掩盖侵吞国家财产之实,致使企业损失上亿元,加上收受贿赂、贪污公款,这些金额竟相当于“抚钢”当年4200名职工一年的工资总和。 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玉颖的34笔受贿行为、共计200万元受贿金额中,有18笔来自于本单位干部的调动,当时这家企业中层以上的干部几十人。自1998年至2001年张玉颖离任前的3年左右时间,张玉颖共收受下属贿赂47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