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低保户户表改造政府“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8:1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4月6日讯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时,低保户的费用该谁“埋单”?6日,济南市下发有关通知,省城六区及高新区的低保户,可以免费进行自来水户表改造,但改造费用需要低保户先行垫付,改造完成后再退还垫款。低保户租住的住宅不享受此项减免。

  6日,济南市民政局和济南市自来水户表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费用减免的通知》。通知规定,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
长清6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具备实施条件,并享受济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可以免费进行自来水户表改造。

  符合条件的低保户业务受理的程序是,在办理改造业务申请的同时,填写《费用减免申请表》,各区户表办工作人员每月汇总后,统一到所属区民政局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将进行自来水一户一表的改造。通知还规定,低保户在进行自来水户表改造时,应先行垫付用户所需要承担的工程费用,工程竣工后由市户表办统一划拨到各区户表办,待工程验收审计完毕后,低保户持《费用减免申请表》“低保申请户留存联”到区户表办统一退还垫付款。但低保户租住的住宅不享受减免优惠。

  另据了解,济南市目前共有2万多户低保户,其中大部分低保户都符合此次自来水户表改造的条件。


记者 常新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