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企业须持安全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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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8:46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丹 实习记者 刘炜) 142人,长春市一季度各类事故中的死亡人数再次为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 长春市1至3月累计发生各类事故3726起,死亡142人,同比上升12.7%。其中生产性事故5起,死亡5人;道路交通事故963件,死亡129人;火灾事故2758起,死亡8人。
“企业重效益、轻安全,擅自开工生产是不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长春市副市长李福春指出,今年,长春市加快了棚户区改造步伐,拆除面积近240万平方米。要严格拆除企业的资质管理,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坚决不准从事拆除活动。 李福春还透露,今年上半年,长春市将争取完成《长春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工作,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预案》也相应进行调整和完善。(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