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昭平原粮食局长雇凶杀死情妇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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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8:48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崔佐钧 通讯员骆灿)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法院对由贺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昭平县粮食局原局长关灿荣雇凶杀死情妇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关灿荣、李裕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莫雄耀、黄石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关灿荣交代,他与王世英相识于某饭店,王世英当时是该饭店服务员,两人交往
去年7月的一天,晚饭后,黄石林将此事告诉了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的老乡莫雄耀,并许诺事成后给莫5万元“劳务费”。莫雄耀一口答应,拿到1万元定金后便开始“追求”王世英,王世英也赴了莫雄耀几次约会。 每次见面,莫雄耀都会给她一些小恩小惠,王世英对他的戒备心逐渐消除。见时机成熟,莫雄耀便找到同镇的李裕华,以2万元为酬金让其帮忙“搞掂”王世英。李裕华欣然答应。 去年9月4日晚,莫雄耀以“逛街”为由将王世英约了出来。在城郊外马滩桥头,等在那里的李裕华趁王不注意,用木棒猛击王的头部,王当场死亡,杀人后二人将尸体沉入江中。后经广西昭平电站大坝保卫科人员发现尸体,此案方浮出水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