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司机长春撞人致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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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8:49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记者 广平) “砰!”长春市南湖大路桦甸街口一名骑车男子被一辆轿车撞飞,轿车戛然而止,车上下来的一名德国人赶紧打电话让翻译报警并救人,但骑车男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说,如果他没有外交豁免权,将按照我国交通法处理。 肇事的德国人巴赫说,5日20时25分,自己驾车沿南湖大路由西向东行驶,当与一辆大货车会车后,货车后一名骑着自行车的男子突然向左转入桦甸街。他来不及采取更有效措
近期已发生两起外国人在长春市交通肇事的案件。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已有近千名外国人在长春市申领了驾驶证。长春市朝阳区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史长武说,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没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发生交通事故的,将按照我国交通法处理。为防止外国人突然离开我国,受害人可在起诉前,申请由法院先将肇事外国人在华财产进行保全。法院将与边检部门联系,在案件结案前不许肇事者离开我国境内。 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可把基本情况记录在案,并迅速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和国务院公安、外交部门。(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