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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受贿二百万 广钢原副总王成立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8:50 金羊网-新快报

  该窝案至今已断送广钢集团多名高层前途,5人已被判刑

  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谢婷婷 唐晶晶通讯员 曹志明

  “我把他当成亲弟弟看,他为什么要这样害我?”昨日上午,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集团)原常务副总经理王成立被控受贿人民币183.6694万元、美金2.
2万元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当听到昔日同事好友的不利证词,王成立伤心绝望,数次落泪。他仅承认广州市检察院起诉的部分事实,并声称自己没有为行贿人的升职提供便利。

  窝案牵出一串高层

  今年49岁王成立是陕西省西安市人,硕士研究生,在广钢集团任职多年。历任广州钢铁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工程建设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广钢集团副总经理,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广钢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广钢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

  据悉,2004年广钢集团多名高管人员涉及经济案件。2005年5月13日,已被“双规”的王成立主动投案,同月27日被逮捕。据悉,广钢前高管人员中至少有10人涉案,除王成立外,还有广钢集团原副总经理李一江等。从已判决的案件中可以看出,广钢集团案之间均有关联,如向王成立行贿的吴建平、黄晓春又收受下属和承建商的贿款,可谓层层“剥皮”。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10月至2004年8月期间,王成立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83万元、美金2.2万元。在公诉机关的指控中,除30万元来自工程合作人员外,其它均来自王成立在广钢集团的两名下属,广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吴建平以及广钢工程建设公司总经理黄晓春。

  买新房两下属“帮忙”

  1998年10月至2003年2月,王成立多次收受吴建平贿送的人民币51万元,并在2001年10月买下了金碧花园的一处房产。后又退了房子,改购番禺区星河湾逸心园的住宅。

  一向与王成立交好的吴建平又提出两家一起装修,等装修完后再一起结算。但是吴建平此后并没有向王成立要装修款,反而给王成立的新居送去了5台空调,2台热水器以及各类家具,还给了红包。经估算,王成立总共收受了吴建平近85万元(包括家具、房屋装修费等)。当然,王成立也“投桃报李”,推荐吴建平担任广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黄晓春也对王成立购房一事表现得相当“热心”,多次解囊相助。黄晓春对王成立的儿子也很“慷慨”,光出国读书就包了1万美元的红包给王成立的儿子。王成立则推荐黄晓春担任广钢工程建设公司总经理。

  收建筑商贿款炒股

  1998年至2003年10月,王成立共收受在广钢企业承建工程的台山市冲蒌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施工队的负责人袁德诚的过节费2.7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为其结算工程款项提供便利。

  2003年1月至2月期间,王成立收受准备投标广州广钢MBA新技术塑料有限公司再生塑料原料生产厂工程的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项目经理肖尤希贿送的人民币20万元,王成立把这些钱都拿去炒股。

  庭审直击:好友提供不利证言 王成立“很受伤”数度痛哭

  昨日王成立上庭时面色憔悴,步履缓慢。由于听力不好,他每次都要把身体往前凑才能听清问话。

  在庭审过程中,自称身患高血压、坐骨神经痛等多种疾病的他,经常因为情绪激动,双手不停地颤抖。但当他听到昔日好友黄晓春的证言,证明王成立没有退回过一分钱的时候,他一下子崩溃了,气得一下子趴倒在被告席上,捂着脸痛哭,语不成句:“我和他1987年认识,大家都是从北方过来的大学生,两家人一直都很好,经常走动,他为什么要这样说……”由于其情绪失控,庭审无法继续,法官当即决定休庭5分钟。

  等王成立调整好情绪后,法官宣布继续开庭。但只要涉及到与黄晓春相关的事实情况时,王成立就显得非常激愤:“我一直都把他当成亲弟弟,他以前条件不好都是我在帮他。十几年的朋友,为什么要害我啊!”说着说着,王成立又老泪纵横,哽咽着说自己的确是退还过7万元。

  庭审结束后,王成立的家属远远地和他打招呼,个个都哭红了眼睛。据广钢集团的职工反映,王成立平日对人很和善,实在不像个坏人,公司内部对他的评价很高。此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王成立大叠材料回应指控:送钱只因关系好

  为了回应公诉机关的指控,王成立准备了厚厚一叠写得密密麻麻的材料。他否认曾经收受过吴建平的51万元,但承认自己出于私心,享受了免费装修的待遇,“我要求过结算多次,他们都说不急,我就想,你要了我再给也没关系”。

  至于收受黄晓春人民币76万元、美金1.2万元的指控,王成立只承认自己分三次共收受过67万元。“我之前有帮黄晓春哥哥的矿山解决过几次技术问题。听说我要买房,黄晓春就分两次给我送了60万,说是为了感谢我。至于那7万,是我买车钱不够他垫付的,我后来把钱还了”。

  至于其他两宗指控,王成立则予以了坚决否认。

  王成立的辩护律师则指出,广钢集团内部处级以上干部的任免都需要经过党委讨论、研究决定,并不是王成立可以左右的。且王成立只列席会议,对两人的任命没有投票权。

  在最后陈述中王成立一再重复:“我错了,我有罪,我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我辜负了党和人民……”最后,他提出自己患有多种疾病,恳请法官能够从轻处罚。

  另有5高层被判刑

  吴建平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收受承建商33万人民币、1万美元。判处有期徒刑4年,没收财产10万元。

  黄晓春广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广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收受下属单位李华宏进贡的15万元人民币、5000元购物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没收财产10万元。

  李华宏广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机械制造安装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收受供应商、承建商贿赂18.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没收财产10万元。

  肖立波广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收受承建商贿赂21.6万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没收财产12万元。

  刘昌兵广钢电锅炼钢厂厂长。收受黄晓春、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等人贿赂1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没收财产10万元。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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